close
昨晚去看了TOMMY EMMANUEL的吉他演奏
我再也拿不出信心去碰我的吉他
看完之後第一個念頭是:還是專心唸書或是工作好了...
其他人的想法:回去把吉他賣一賣吧....
彈FINGER STYLE的朋友在演出中間一度很想從觀眾台跳下去...(因為湯米大叔真是太誇張了)
大部分的人在演出中間的時候雞皮疙瘩都掉了滿地 打掃阿姨應該會掃的滿累的
(阿薛:大概可以拼成好幾隻雞了吧!!)(我:實在是應該拿來煮成雞湯再門口賣一賣~)

湯米大叔!!你確定你沒有吃超級馬力的星星和喝加速藥水嗎?!!!!!!!!(大叫!~~~~~~~~~)

表演結束時
他大概收了幾十束花
沒看過這麼久的獻花潮 源源不絕
光獻花就要排隊
第二個獻花的人是旺福小民(眼尖的人都有看出來吧!)

我會知道湯米大叔是因為在三年多前,
剛認識阿薛的時候(沒錯!就是寫腳踏車的那位阿薛)
他給了我很多音樂作為啟蒙(真的好感謝阿薛)
其中就包括湯米大叔的演奏曲
那時候成為每日必聽的歌
但是我從來沒有看湯米的現場演奏 甚至影片也沒看
直到前陣子學弟發起團購湯米大叔的票
我才因為票價便宜而買了票
就這樣陰錯陽差
終於看到了湯米大叔的現場
不看還好 一看就......!!!!!!!!!!!!!!!!

好吧!正式介紹一下這位神奇的湯米大叔,
他就是澳洲國寶級吉他演奏家Tommy Emmanuel,
(http://guitarvideos.com/tommy/index.html)

Tommy Emmanuel,1955年出生於澳大利亞,
其職業演奏生涯至今已經五十多年了,四歲的時候,
他在車上的收音機裡聽到Chet Atkins的演奏,
從此便開始了他的吉他生涯。到六歲的時候,
Tommy已經是個職業樂手了。(六歲...那時我在幹嘛?)

1966年他的父親過世後,Tommy 舉家搬到Parkes。
這時候Tommy開始上高中,並且在Nashville與他的偶像Chet Atkins接觸。
有趣的是,多年之後,
Chet Atkins這個鄉村樂的吉他演奏教父反而變成Tommy的頭號 fans。

1996年,Tommy與「Mr. Guitar」Chet Atkins合作錄製了
「The Day the Finger Pickers Took Over the World」專輯,
並第一次獲得Grammy Award的提名,令人惋惜的是,
這張專輯也是Chet Atkins 於2001年過世前,所錄製的最後一張專輯。

1999年的時候,Tommy被Chet Atkins譽為「Certified Guitar Player」,
以表彰他對於fingerstyle領域的貢獻。而這樣的榮譽,
也只有Jerry Reed以及John Knowles這兩個人獲得過,
Tommy在Chet Atkins心中的地位可見一斑。

在欣賞Tommy 的演奏時,我們很容易的可以感受到何謂舞台魅力,
無論是肢體語言、旋律的表達以及音色的處理,Tommy都能使聆聽者投入在當下的氣氛中。
同時其演奏的曲風也非常的廣泛,時而輕柔、時而狂野,有時卻又俏皮的令人會心一笑。
(以上五段自http://blog-spin.blogspot.com/2008/01/tommy-emmanuel.html引用)

湯米大叔也曾寫過自傳,其中寫道:

「I've spent my whole life from the age of 4 playing music and entertaining people. I never wanted to do anything else」

「Playing the guitar is much more than a career for me. It's a passion ... my life. The best thing in the world is to make people happy and bring them together through my music. Because I'm touring so much these days, the whole world has become my home」



他的吉他總是斑駁的,這一定要看過他的表演才知道為什麼會這樣,
吉他是他的BAND,有BASS有鼓手有吉他手當然也有SOLO,
他也總是操弄著吉他這個樂器的極限,
演奏中總是幽默,任何動作都可以用吉他做出音效,
雖然台上的湯米大叔是一個人,
卻彷佛是看完一齣有趣的默劇.


乎~我還是趕快把吉他賣一賣好了 囧!!!!!!!!!!!!!!!!!!!!!!!!!!!!!!!!!!!!!!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創作者介紹
    創作者 徐小花 的頭像
    徐小花

    粉紅吉它與拖比兔

    徐小花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7) 人氣()